【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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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靠山吃山”变为“养山护山”******
彩霞映照下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腊市镇益塘水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库边曲桥亭榭、鹭鸟翩飞,令人心旷神怡。很难想象,曾经的这里是矿渣沉积、水体发黑发臭的另一番景象。益塘水库的“新生”,正是湘东区大力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湘东区通过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不仅改善了废弃矿区的生态环境,还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
湘东区是远近闻名的“煤城”,由于过去生产工艺落后和盗采乱挖,留下了近9万亩的废弃矿山,一座座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如同一块块难看的疤痕散布在青山之间。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生态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城乡环境面貌。
“湘东区冬瓜槽区域,高峰期有小窑煤井100多家,造成采掘区域基岩裸露,煤矸石堆积成山,植被严重破坏,地表破坏总面积约为4095亩。”湘东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湘东冬瓜槽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是全市最大的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区域范围包括湘东镇巨源村、腊市镇明塘村、乌岗村、下埠镇虎山村。
“深挖废旧矿山资源自身价值转化潜力,推出‘1+N’模式,实现项目投资回报,以减轻政府投资压力。”湘东区相关负责人说。
位于腊市镇乌岗村的益塘水库2022年4月开始治理,建设者从边坡治理、清挖矿渣淤泥着手,新建了挡土墙、铺设草皮、栽植护岸树木,对库底污染沉积物及泥沙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出3万立方米沉积物,还原了集灌溉、防洪、观光等于一体的民生水利工程原貌。
“相比往年,水库的蓄水量得到了扩容,水库的水体也由劣五类变成三类水。”乌岗村村干部说,时隔多年,这个小二型水库重新发挥作用,保障了下游数百亩农田灌溉。
经过综合整治,如今的乌岗村,植被葱郁、蜂飞蝶舞、水塘清澈,一条条新修的沥青公路蜿蜒山间,一派生机盎然,一个个特色产业基地彰显出活力和魅力。
如果把冬瓜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看成是湘东区生态绿城的“集大成者”,那么,该项目中的“H39号地”则可称为当地生态修复建设“小试牛刀”的一块试验田。
从山顶俯视,面积不到1亩的“H39号地”仿佛是茫茫戈壁中的一抹绿点缀其间,红薯、萝卜、豇豆等作物郁郁葱葱。“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简直身处花果山。”微信朋友圈里,项目经理兼施工员王志伟经常晒晒自己的成果。
在花冲坡片区,工人们正在边坡打锚杆挂网,他们架着长长的管子,对护坡进行喷播,伴有草籽肥料和灌木苗种的泥浆源源不断喷射到边坡上。
“边坡增厚10厘米,泥浆里草籽和灌木长大后抓地强,稳定性很好。”项目总工程师胡取枋介绍,高峰时,冬瓜槽项目有60台挖机、100多辆后八轮、8台推土机、8台铲车和6辆洒水车同时作业。
“矿山修复,不能一‘绿’了之,关键在激活沉睡资源,让村民口袋鼓起来。”胡取枋介绍,通过降坡、削坡、修建挡土墙、覆土复绿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将为当地百姓提供旱地和水田100多块,通过土壤配方改良,农民可种上经济作物和农作物,也可以发展休闲农业。整个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1720亩,其中水田494亩,旱地1226亩。
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就是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再次利用。湘东冬瓜槽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总规模3845亩,预算总投资3.1827亿元。此举不仅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国有资产不会流失,还解决了政府投资回报难题,有效推进废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程;以政府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包装,向政策性银行进行融资,不增加政府的隐性债务。
修复矿区、植草种瓜、种花生芝麻、养山鸡;开发旅游、培育产业……从靠山吃山到养山护山,从地下开采到地面开花,百年煤矿抖落灰尘,正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的康庄大道上接续奋斗,一幅幅彰显产业兴旺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自然生态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锦绣画卷,正在湘东大地徐徐展开。(张宜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