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批准向乌克兰提供“豹1”主战坦克******
中新社柏林2月3日电 (记者 马秀秀)继此前宣布向乌克兰提供“豹2”主战坦克之后,德国政府发言人斯特芬·黑贝施特赖特(Steffen Hebestreit)3日在柏林表示,德国政府已批准再向乌克兰提供“豹1”主战坦克。关于坦克数量等相关细节,发言人并未提及,这将“在接下来的几天或几周内具体化”。
据德媒报道,“豹1”坦克为二战后打造,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生产,曾是联邦德国的主要主战坦克。“豹1”坦克已于2003年退役,是更先进的“豹2”坦克的前身。
上周,德国政府宣布从联邦国防军库存中向乌克兰提供“豹2”主战坦克。同时,作为“豹”式坦克的生产国,德国也允许拥有“豹”式坦克的第三国“快速”向乌克兰提供该坦克。
《南德意志报》对此曾报道,德国将进一步向乌克兰运送主战坦克。此即来自工业库存的“豹1”坦克。
报道称,有两家制造商希望修复数十辆旧的“豹1”坦克提供给乌克兰。政府消息人士称,一旦坦克修理完毕,交付可随时进行。(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