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贵州黎平:中医防治 守护健康******
光明日报记者 吕慎 陈冠合
近日,贵州省黎平县中医院蒋佐贵副主任医师来到黎平县永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医疗帮扶,他还特地带来了“防疫三宝”。这是该院根据有关专家推荐方,结合贵州地域、气候及人群体质等特点研制的“防疫中药汤剂、中药防疫熏洗包、中药香佩”,蒋佐贵一边向群众普及防疫知识,一边鼓励大家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据介绍,这些中药预防汤剂以中医药“三防”思想为指导,均严格按照建议处方按比例配药熬制,根据奥密克戎的流行病学特质、临床症状表现及病情发展特征制定而成,对提高人体抵抗力和免疫力、预防上呼吸道感染具有一定作用。
同时,医院不断派驻医院专家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务人员技能和服务水平,方便当地百姓的看病需求。
蒋佐贵说,面对疫情,做好防疫知识普及是我们医生的责任,目前各种渠道的信息鱼龙混杂,群众难辨真伪,增加了大家的心理压力。经过我们几次面对面的讲解和演示,不仅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更足了,而且社区医院的医生们也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这次除了防疫之外,我们还通过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会等形式,针对颈肩腰腿痛、小儿发热感冒、腹泻等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理论知识讲述与临床经验分享。
永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医师说:“蒋老师的课程深入浅出,娓娓道来,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中医的博大精深,坚定了我们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为守护健康助力护航的信心。”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7日 0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