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阳性,整栋转移?上海疾控解释密接、次密接判定方法******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天(5月10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孙晓冬介绍密接和次密接的判定方法。
孙晓冬表示,密接和次密接(即密接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是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国家和本市制订的有关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国家专家组的建议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和大数据排查的信息,来进行综合判定的。其中,密接是指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或暴露于可能被污染环境的人员等。次密接是指与上述密接共同居住、工作和学习等接触频繁的人员。
如果阳性感染者为严格静态管理人员(也就是处于严格管理下的非流动性包括足不出户的人员),如果其居所具有独立厨卫条件,那么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就是密接,而与其同楼层及处于其上下楼层的居民则为次密接;如果其居所不具有独立厨卫条件,那么除了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为密接之外,与其共用厨卫以及居住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村宅的日常有接触的人员也要判为密接,而其所在楼栋/村宅的其他居民则为次密接。但这只是判定的原则,具体还需要根据现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进行综合判定,绝不能搞简单化、一刀切。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