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湖南江永形成高效益蔬菜产业链******
中新网永州12月22日电(陈健林 唐兵)21日,湖南江永县潇浦镇下界头村千亩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菜农们一边割菜、分拣、称重、包装,一边抢抓利好天气忙冬种,搭建大棚、种植时令蔬菜。
湖南江永丰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 江永县委宣传部供图入冬以来,下界头村推行“公司联结合作社,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方式,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持续做大做强蔬菜产业,为乡村振兴加速赋能。目前全村种植蔬菜3000多亩,主要种植包菜、黄心旺菜、长叶菜等,蔬菜产业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致富产业。
“公司在江永建设有广东海关备案的1000亩以上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1.21万亩,联结农户1200余户3260余人,辐射带动蔬菜面积超2万亩以上。”广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利武介绍,早上6点多,冷链物流配送车将下界头村的蔬菜统一运送至公司加工场,经定装保鲜后再送往粤港澳大湾区,每天销售优质新鲜蔬菜100吨左右,年出口蔬菜达6000余批次,销售总额10亿元以上,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蔬菜正常供应。
近年来,该县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原则,重点完善专业化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区域小气候的优势建立一批高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湘江源”蔬菜基地,把现有分散种植改为连片种植,集约经营管理,促进规模生产,切实提高种植效益。
该县还围绕种植基地网格化,种植品种小区化,生产作业流水化,种植全程机械化,灌水供肥一体化,病虫草害防治绿色智能化,高标准四季轮作种植蔬菜;配套建设了工厂化育苗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确保全年供港澳优质新鲜蔬菜货源充足。
以龙头企业为牵引,江永精心打造订单收购蔬菜平台。湖南蔬益园、广发农业等企业通过员工培训、农资配送、蔬菜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智能化管理、清洗加工、分拣包装、检验检测、冷链贮运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县3000多户蔬菜种植户提供了就地加工或供粤港澳菜篮子工程“机械生产、订单收购、就地分拣包装、冷链贮运、直供香港销售或就地加工”的高效益蔬菜产业链。
江永还构建起“上有万吨仓储冷链物流中心,下有千吨产地小冷库、田头小仓储”完整配送供应链,一次性吞吐农产品总量17万吨以上,可满足20万亩以上蔬菜基地仓储需求,同时对订单蔬菜种植户建档立案,对种植产品进行身份证管理,提供产品全程溯源二维码,最后进入“直供香港”企业加工等蔬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
目前,江永县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认证基地23家、“万、千、百”亩标准化蔬菜基地129个,全县发展以香芋、香姜、南瓜等为主的蔬菜种植面积30.13万亩,总产量68万吨,其中建成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10万亩,销售额达35亿元以上,完成东南亚等海外市场蔬菜出口13亿元,稳居湖南前列。(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