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报告对当前中国发展水平的定位展现了对中国理念和道路的坚定信心。
过去十年,尽管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严峻复杂,中国依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比重达18.5%,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9800元增加到81000元;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如习近平所言,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报告对今后中国共产党中心任务的确立折射出从国情、世情出发的务实精神。
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于何为中国式现代化,报告给出了清晰的界定: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立足本国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现代化动力机制和战略。此次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今后中国将既遵循以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全球化促进生产力发展等被各国共同验证了的普遍规律,又注重从自身实际出发有所“扬弃”,摒弃西方贫富两极分化、物质主义膨胀、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
选择中国式现代化,也是因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体现。眼下,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一再升级,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全球供应链多处遇阻。在黄群慧看来,全球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之际,各国民众和平发展的意愿更强,合作共赢的呼声也更高。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正是顺应了这一期待。
报告对新形势下实现新任务路径的明确凸显了开放包容的态度。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报告要求“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并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报告明确,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随着中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需要打造“升级版”,而实行高水平开放正是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董煜表示,作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发展的蓝图,中共二十大报告字里行间渗透“开放”二字,让全球看到了一个坚持开放反对封闭、坚持互利共赢反对“零和博弈”的中国。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利好中国经济发展,也将为低迷中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增长动力,稳定经济全球化大局。(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