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丨邬贺铨院士谈网络安全新风险应对: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网络攻击重点,勒索病毒上升为主要威胁,数据安全问题频发。面对这些新的安全风险,各方应该如何应对?
7月2日至3日,以“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为主题的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在杭州、北京两地同步召开。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咨询委员会主任邬贺铨在接受光明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键基础设施被攻击有各方面原因,比如,一些黑客组织为了经济利益实施勒索,这种状况已经上升为重要安全事件,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邬贺铨建言,应对关键基础设施攻击或勒索病毒状况,一方面要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在这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的制度,如何全面地、认真地执行这些制度要求,是保证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性的一个前提。
“除了技术手段,还要考虑管理手段。一些关键基础设施本来完全是外网隔离,但由于一些人为操作不慎,导致了在外网上的U盘把木马病毒带到了内网,导致关键基础设施受到攻击破坏。”邬贺铨说。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王一涵
采访、撰稿:姚坤森、孔繁鑫
摄像、后期:曾震宇
法治让生物多样更多彩******
□ 法治时评
□ 李兆娣
近日,广东、浙江、安徽等地集中发布生态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很早就将“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一己私利,目无法纪。有的肆意进行象牙、噬人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交易,有的在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建工业园区,有的突破长江生态保护红线非法捕捞……惩治各类违法行为,除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外,开展公益诉讼也是重要途径。通过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监督制度等优势,能够有效震慑各类有关犯罪,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最大化。
公益诉讼的运用和成效是我国依法开展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一个缩影。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工作内容。近10年来,我国颁布和修订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之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还需要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以法之名护佑万物生灵,在法治的轨道上让生物多样更多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