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盛会恰逢其时”——外国嘉宾看世界互联网大会******
【乌镇聚焦】
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网记者 张安迪
乌镇的青砖黛瓦和声光电影,正成为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与会外国嘉宾认识中国的窗口。
“这场盛会恰逢其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夏泽翰在乌镇峰会上的这句话,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0多位参会代表的共同心声。
这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参会代表,无不在表达对数字鸿沟的担忧,对对话交流的渴望。他们从乌镇看到了古老的中国在数字时代的生机,从互联网大会看到了中国在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上的担当和努力。
“谢谢你们坚持助力这一全球盛会的召开。”中国美国商会总裁何迈可真诚地说。
“过去和未来在这里交融”
古朴的江南小镇与新潮的数字技术,会发生什么样的联系?这是英国小伙子卢克这次来乌镇之前,怎么也想不到的。
卢克是上海交通大学的留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是人工智能在癌症诊断方面的应用。尽管三年前已来过乌镇,但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还是头一次。在“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上,记者与他偶遇。“这里的东西真让人兴奋。”他告诉记者。
让他感到兴奋的,不仅是这些前沿的数字技术,还有悠久的中国文化。这两者,在乌镇交融。
“乌镇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地方,因为它所有的数字技术都是与它原本的气质相反的。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城镇,在这里我看到一种独特的文化融合,就好像是过去和未来在这里交融。”卢克说。
第一次来乌镇的中阿卫视记者、主持人方浩明,与卢克有着类似的感觉。“这里的建筑真让人沉醉,让我感觉仿佛融入了这个地方。”他说,“我特别喜欢中国的这种文化风格。”
这几天方浩明很忙,参加论坛,撰写报道,“感觉每一个论坛都很有意思”。工作之外还体验了元宇宙和裸眼3D。这些数字技术带来的奇妙体验,让他感觉“特别高级、特别真实”。
“这里的氛围很美,很吸引人。”津巴布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参赞坎布里亚·迪咋也被中国文化所吸引,他告诉记者,“昨天有机会参观了你们的一个博物馆,那里展示了古老的中国文化,还有现代化的演变。”
“这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
“世界互联网大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平台,因为我们看到了国际合作和互动对话。”坎布里亚向记者分享他这两天的参会感受。
他刚参加完两个分论坛,与来自各国的嘉宾交流探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和“一带一路”互联网国际合作。“在论坛上,我真实地体会到互联网让每个人的生活都变得更容易,但也面临巨大机遇和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对话合作。”他说。
“这是一个很好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卢克也认为,世界互联网大会是一个极好的对话平台,“因为有各种各样的代表参加,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想法。”
可以面对面交流,也可以云端对话。
“尽管不能亲自到场参加会议,我仍然很开心能通过视频形式与大家交流。”新加坡网络安全专员、网络安全局首席执行官戴维·科赫说,“能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中基于规则的多边秩序,非常重要。”
是的,世界互联网大会把大家聚在了一起。
何迈可说,世界互联网大会已成为中国美国商会的年度大事,“很高兴能有此参会机会,促使我们知新求进”。思科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罗卓克说,世界互联网大会是一个汇聚全球政商界领袖,分享创新、技术发展和互联网治理理念的重要平台。埃塞俄比亚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格塔丘说,世界互联网大会在建设更美好的社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可以帮助大家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取长补短。”方浩明告诉记者,他在互联网大会上也认识了许多同行,学到了很多东西。
“中国在国际数字合作中起了很好的领导作用”
“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引导,数字化有可能加剧已有的不平等,扩大数字鸿沟。”夏泽翰认为,此次乌镇峰会恰逢其时,会议内容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开展的工作也高度一致。
夏泽翰指出,当前的数字革命正为社会和个人的发展提供巨大机遇,但仍然存在因缺乏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而加剧边缘化的情况。中国倡导的数字丝绸之路,正在为全球数字化进程注入强劲动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与中国合作,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南南合作等机制,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
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及中国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方面的其他实践探索,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引导。“未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将继续利用中国的知识和经验,将中国优秀实践分享至全球,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更包容和更平等的发展。”夏泽翰说。
坎布里亚的看法与夏泽翰不谋而合。“中国在国际数字合作中起到了很好的领导作用。”他向记者表示。
坎布里亚认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旨与中国此前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十分契合。这次参会经历,让他看到了中国在寻求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上的一以贯之的努力和贡献。
“在数字化转型领域,中国的数字经济充满活力和竞争力。”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阿尔温德·克里希纳表示,尽管当今世界充满不确定性,但他相信,信任与合作将确保我们能够一起共克时艰、砥砺前行。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1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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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